建議:
細化相關實施細則
①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圍繞建筑業“營改增”出現的問題,盡快出臺和細化營改增政策實施細則,并建立全國統一業務標準和解釋口徑;
②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對11號文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細化或出臺細則詳細解讀文件;
③建議稅務部門進行稅負合理性繳納研究;
④建議國家稅務總局進行調研分析,出臺相關實施細則,允許施工企業融資成本能夠進行抵扣;
⑤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將建企開立銀行賬戶到稅務局備案的時間期限調整為3個月;
⑥建議稅務部門加強對整個建筑產業鏈條的規范管理,并對上下游產業鏈開具不符合規定發票的企業進行警示或處罰。
出臺相關扶持政策
①建議在政策可行范圍內研究出臺新政策,提高小規模納稅人的年度開票80萬元的限額;
②建議對勞務單位采取定額稅制;
③建議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對施工企業“營改增”前購置的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根據購置的進項稅額、使用年限和折舊等情況確認分期抵扣額;
④建議對有裝配式建筑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減稅政策。
商品混凝土增值稅稅率調整
①建議混凝土的增值稅征收率恢復至6%。
②建議稅務部門對混凝土委托加工的業務形式予以認可。
簡化有關業務辦理手續
①對于某些供貨方是自然人的,建議稅務部門簡化門臨開票的手續,方便供貨方開票給施工企業用于進項抵扣;
②外經證既然作為稅務機關內部業務聯系單,且已在全國聯網的金稅三期系統上運作,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建立外經證網上核銷功能,并完善全國統一的核銷流程和業務標準。
全方位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
不僅要保證建筑企業和建筑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貫徹執行,還要加強對業主、主管部門、稅務等部門進行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