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目標及重點任務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的工作目標:一是提升節能和綠色發展質量水平,城市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50%,城市新建建筑能效提升20%以上,部分城市開始推行超低能耗標準,逐步與國際先進標準實現同步發展。二是實現高效運行和精細化管理,完成老舊住宅節能改造面積10億平方米,改造建筑采暖能耗強度下降35%以上。
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2億平方米,改造建筑能效提高20%以上。三是城市能源結構清潔化比重實現突破,城市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以上。四是實現建造方式轉型,提高建材綠色化和循環利用水平。五是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市場和產業得到充分發展,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帶動一批新興產業的發展,在重大關鍵技術上實現突破。
(二)重點任務
1.控制增量
引導城市能源資源消費增長模式。一是實施建筑能效領跑者計劃。發布我國建筑節能標準提升路線圖,明確建筑節能標準提升中長期規劃目標及提升計劃。加快新建建筑能效提升進程,盡快執行更高水平節能標準。
抓緊出臺以能耗量為約束條件的建筑能耗標準。公布建筑能效標準先進城市,鼓勵比對。全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和高星級綠色建筑,鼓勵規劃建設近零能耗社區。二是推進綠色建筑全面推廣計劃。實施綠色建筑推廣目標管理機制,將《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確定的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分解到各省級行政區域。
督促各省(區市)落實本地區年度綠色建筑發展計劃,并建立綠色建筑進展定期報告及考核制度。實施綠色建筑全產業鏈推廣計劃。在條件成熟地區不斷加大綠色建筑標準的強制執行范圍。
強化對綠色建筑質量的監管,將綠色建筑納入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工程全過程管理程序;爭取中央財政支持綠色建筑的激勵政策落實到位,鼓勵地方出臺配套財政激勵、容積率獎勵、減免配套費等措施。
鼓勵一些先進地區結合新區建設和舊區改造,建設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三是開展緊湊型綠色城市示范建設。城市新區規劃和建設要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和結構。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土地適度混合利用、緊湊開發的用地布局。
探索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空間布局模式,適度提高公共交通可達地塊的開發強度。合理利用地下空間。完善軌道交通、快速公交、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系統和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構建綠色市政體系,同步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因地制宜規劃建設雨水收集及再生水利用系統。注重各類垃圾的分類收集、轉運及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