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裝協〔2014〕86號簽發人:劉曉一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關于發布《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裝飾協會,解放軍建筑裝飾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規范建筑裝飾設計收費行為,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在參照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原建設部共同編制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以及在進行了大量調研工作的基礎上,經過專家組深入討論、研究,制定了《建筑裝飾設計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12月10日起施行。
在本《標準》施行前,已完成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設計收費仍按原合同執行;已完成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設計收費由發包人與設計人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