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滄州市物價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下發了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和等級基準價標準。從2013年1月1日起,該市開始施行新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根據新標準,物業服務企業對居民裝修戶可根據情況收取裝修保證金,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裝修保證金應在裝飾裝修完工經物業服務企業驗收后30日內全額退還業主。業主如有破壞承重墻、私自搭建陽臺等行為,則無法通過驗收。同時,居民住房裝修產生的垃圾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清運,清運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1元的標準一次性收取。
根據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服務項目、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等內容。根據業主需求,物業服務企業對提供的物業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也必須公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
按照規定,已執行原來收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可繼續執行原標準至新物業服務合同簽訂時。物業服務企業承接新的住宅小區或原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發生變動的,應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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