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社保證明是指哪些材料?
答:社會保險證明指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頒發的養老保險手冊及對帳單,或加蓋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公章的單位繳費明細和繳費憑證(個人繳費的社保不予認可)。
社保證明材料內容中應包括:繳納保險單位名稱、人員姓名、社會保障號(或身份證號)、險種、繳費期限等;同時應附企業的繳費憑證(社保繳費發票、或銀行轉帳憑證、或地稅局出具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完稅證明)等)。
21.社會保險必須以申報企業名義為員工繳納嗎?社會保險能否以個人名義繳納?社會保險必須在申報企業注冊所在地繳納嗎?
答:用于申請資質的人員社會保險必須以申報企業名義繳納,以個人名義繳納無效。
申報企業按以下情形為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可以認可:
(1) 在企業注冊所在地以本企業名義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2) 在企業注冊所在地以外的地區以本企業名義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需提供在當地取得的社保登記證);
(3) 在企業注冊所在地以外的地區以本企業分支機構名義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需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及在當地取得的社保登記證)。
22.注冊執業人員是否必須注冊在申報企業,是否可以注冊在無建設工程資質的關聯企業?
答:注冊執業人員必須注冊在申報企業,注冊在其它企業,包括申報企業的上級公司、下級公司、控股公司或參股公司,其注冊執業資格均不予認可。
23.企業申報材料中所列的個別注冊執業人員存在重復注冊問題,但剔除該注冊執業人員后,企業注冊執業人員數量仍然達標,其資質申請是否可以認可?
答:不可以。當申報企業存在注冊執業人員重復注冊問題沒有糾正之前,不批準該企業的資質申請。
24.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和個人業績是否認可?
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作為企業和個人業績申報時,不予認可。
25.外商投資者在我國境內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何規定?
答:外商投資者在我國境內設立建設工程企業的資質申請應按照《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外經貿部令第113號)、《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外經貿部令第114號)、《<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建設部、商務部令 第121號)、《<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建設部、商務部令第122號)、《外商投資建設工程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商務部令第155號)及《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資質管理的實施辦法》(建市[2003]73號)、《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建市[2007]18號)等有關規定辦理。
26.外商獨資、中外合資或合作企業在我國境內再投資設立建設工程企業,其資質申請是否需執行外商投資建設工程企業相應管理規定?
答:需要。
27.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所提供資料可否是外文資料?
答:所有外文資料必須提供相應的中文翻譯件,方可認定。
28.企業申報資質材料申請表中申報的注冊執業人員,有重復注冊的情況,是否可以在申報的注冊執業人員總數基礎上減去重復注冊的人員,再考核該企業人員指標是否達到資格標準要求?
答:不可以。企業只要存在注冊執業人員重復注冊的情況,且該人員已在企業本次申報注冊人員名單之中,注冊執業人員指標均認定為不合格。
29.《建設工程企業基本信息表》如何要求?
答:按照《關于請報送<建設工程企業基本信息表>的通知》(建市資函[2010]93號)的要求,企業在申請資質時應報送《建設工程企業基本信息表》,并由行政許可受理部門上網公示。經發現填寫內容不齊全、不真實或與企業資質申請表、附件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其申報材料不予受理和審查。
30.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中,哪些中、高級職稱證書能夠予以認可?
答:對于有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中級職稱可予以認可。
對于有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授權文件,且符合授權文件要求評定的高級職稱可予以認可。
31.申報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取得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作為注冊建造師申報,是否認可?
答:自2013年2月28日起,取得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作為企業注冊人員申報不予認可。
32.企業凈資產指標如何考核?
答:企業凈資產就是企業所有者(即投資方或股東)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企業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所有者權益”。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企業應提供申請資質的上年度合法的財務報表(全套報告);對上年度凈資產不滿足標準要求,但近期通過增資等符合標準要求的,應提供申報前合法的財務報表(全套報告)。首次申請資質的,以提供的企業《營業執照》所載注冊資本考核凈資產。
33.在何處可以查詢公示意見中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
答: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可登陸我部網站——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事故快報欄目查詢。
34.專家審查意見公示為不同意的企業,如何查詢具體意見?
答:專家審查意見公示為不同意的企業可通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主頁→辦事大廳→受理發證信息查詢”查詢具體意見。
35.通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提交陳述申請的,如何下載公示意見包?
答:企業通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提交陳述申請,可選擇新建陳述材料,輸入32位材料編號下載公示意見包。
32位材料編號可通過查詢資質申請表左上角條形碼或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主頁→辦事大廳→受理發證信息查詢”查詢。
36.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可否按照建市[2014]79號辦理變更?
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除企業外資退出、國有企業改制兩種情形外,不得按照建市[2014]79號申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