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十一、我們注意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們國家曾經推過大型板材裝配式建筑,但是之后就很快退出市場了。我們想問,現在我們在發展裝配式建筑,會不會重蹈覆轍?
大板建筑是從國外引進的,大概是從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就開始了,到了七八十年代,工程量已經達到一定的規模。它有幾個特點,一個是建造速度比較快,房型比較標準,比較規整。但是同時,它也有一定的不足,它的尺寸比較單一。住房市場化以后,它的戶型難以滿足不同的層次和需求。另外,在引進的基礎上,也缺乏消化吸收再創新,也就是說研究開發工作沒有跟上。由于這些原因,所以在實際工程當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說在一些接縫的地方出現滲漏問題。與此同時,八十年代中國改革開放以后,建筑行業的勞動力得到了充足的補充,現澆這種建造方式的成本明顯下降,因此現澆方式有自己快捷便捷的特點,再加上勞動力供應充足,所以現澆建筑很快就代替了大板建筑。
但是現在我們提到的裝配式建筑,已經不是過去大板建筑的概念了,這兩者之間有本質的不同,所以擔心裝配式建筑會重蹈大板式建筑發展的覆轍,我想是沒有必要的,你們報道當中一定要把握一條,就是消除這種不必要的看法,這樣更有利于我們推廣裝配式建筑。
(注:問題十一由光明日報記者提問,陳宜春解答)
問題十二、剛才您說目前的裝配式建筑的比例和規模不盡如人意,能不能介紹一下目前的比例和規模是多少?
裝配式建筑的比例和規模,我簡要回答一下。目前咱們國家裝配式建筑有一定的基礎,包括也積累了一些在建造技術和示范工程的經驗,但進展還是比較緩慢,反映在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的比例也不高。我們行業上有一個粗略的統計,大概在5%左右。應該說和國外差距還是比較大的。
問題十三、推廣這種裝配式建筑的時候,按照住建部掌握的資料,成本的幅度有多大?
從單方造價來講,我們講一個建筑的單位造價,不同的結構體系,比如說鋼結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和木結構的造價是不一樣的。總的來看,如果是在規模比較小的情況下,它比現在的現澆混凝土這種常規的體系略貴一些,但是,現在我們已經有一部分示范工程,達到一定規模之后,造價持平。也有一部分示范工程,造價比現澆混凝土還低。我們現在對裝配式建筑的性價比優勢有一定的信心,因為畢竟裝配式要走工業化,隨著技術的成熟、產業化的形成,特別是規模達到一定程度以后,這個成本肯定要比現在低的。比如有些國家的裝配式住宅成本,大大低于傳統建造方式,成本優勢明顯。
問題十四、為什么推廣這種裝配式建筑的時候,要分重點推進區、積極推進區、鼓勵推進區,是不是意味著推進的過程中有一些阻力?
您提到推廣裝配式建筑為什么按照三個地區來劃分,重點推進地區、積極推進地區和鼓勵推進地區。剛才陳總講到,在《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中有個基本原則,就是要因地制宜,因地制宜也體現在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體系,包括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木結構,但是在發展上應該有所側重,要根據你的產業基礎、技術條件來決定。第二,從推進工作角度來說,也不能一刀切、一哄而上。我們現在分析,為什么提出這樣三個地區的劃分,主要考慮到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基礎,包括它的現實條件。另外,從規模上看,三大城市群,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加在一起,建筑業總產值占一半左右。三大城市群都在東部地區,現實條件比較好,如果他們能夠先行起步,全面推進,帶動宣傳裝配式建筑發展,作用是非常大的。另外,從完成的十年達到30%的目標,我們再加上其他鼓勵推進地區,從總量上是能夠實現的。
(注:以上由蘇蘊山解答,以下由陳宜明對問題補充解答)
這個問題我再補充一下。對這個問題的理解,要把握這么幾個基本的觀點,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工程量達到一定的規模,有規范科學有序的管理,有一支比較嫻熟的職工隊伍,再加上配套的機具和材料,完全能夠克服生產過程調整增加的一些成本因素,因此它不會轉嫁到工程上。另外,我們在實現目標、在推進工作當中,為什么劃分三個不同的地區,第一是三大城市群作為我們的重點推進地區,第二是人口三百萬以上的其他城市作為積極推進地區,第三是鼓勵推進地區。我們有一個統計,前兩個地區加起來的建筑業總產值和新建建筑竣工面積的比例都超過了50%,也就是說,這兩個地區占到了全國一半以上的規模和產值,因此這是我們重點要推廣裝配式建筑的區域。
備注:本文內容摘自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站與搜狐新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