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用三年左右時間在全國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以更好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人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中心位置。在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的基礎上,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提出了4項重點任務。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要求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特別是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
二是提升項目管理水平。要求提升建筑設計水平,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倡導開展建筑評論,促進建筑設計理念的融合和升華。
三是提升技術創新能力。推進信息化技術應用,以技術進步支撐裝配式建筑、綠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發展。
四是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政府監管,完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規范設計變更行為。開展監理單位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質量監理情況的試點。
住建部要求各地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在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抽查抽測的基礎上,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半年對本地區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半年對本行政區域工程項目進行一次重點抽查和提升行動督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