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識愁滋味,愛上層樓。愛上層樓。為賦新詞強說愁。
而今識盡愁滋味,欲說還休。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
——宋·辛棄疾
從打工者到設計師事務所的掌舵者,一路走來不容易。一路上與甲方斗,與自己斗,不斷地碰壁妥協,才明白那句“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含義。
業主給我上了難忘的一課
十幾年前剛畢業的時候,我懷揣壯志雄心進入裝飾設計行業,進入一家大型的裝飾設計公司,那時候年少輕狂,覺得自己的設計一定是最好的。
我入行做的第一套家裝項目順風順水,工作上升職最快。我剛剛升職為“主案設計師”時,遇到中泰世紀花城一個客戶,他給我上了難忘的一課,對我影響至今。
給客戶做完方案時,他們全家都很滿意,我對自己的“得意之作”也信心滿滿。但男主人評價我的作品“很美,但是不適合我家”,而且他提出要求特別讓人費解——換一個40歲左右的設計師重新做方案,并且要求設計師結過婚,生過孩子。
我當時在業內小有名氣,加上年輕氣盛,咽不下這口氣,于是將業主請到了辦公室,詢問情況。結果,那位男業主的話讓我啞口無言:“設計的效果我們全家都很滿意,但是我們是居家過日子,不是樣板房,你還沒結婚,也一定沒孩子吧?!不會做飯吧?!哈,你們年輕人以后的路還長的很,過日子是要實實在在的……”
這個單子最終沒有給我做,讓我深受打擊。但我留意客戶最終選擇的設計方案,并拿自己的設計方案去做對比。直到我結了婚有了孩子,才真正體會到客戶當時為什么要那樣說。家裝空間是用來生活的,不是用來展示的。做家裝項目,側重點是甲方的需求,而不是設計師自身的喜好。設計方案美不美對客戶并不是最重要的,他們注重的是空間的實用性。
家裝設計師切勿“用小瓶裝一缸水”
設計方案不被客戶采納認可是一方面,設計師經常遇到甲方對設計方案大刀闊斧地修改,最終方案被修改得面目全非,讓追求設計理想的設計師苦惱糾結不已。其實,設計師互換位置,站在對方角度考慮,心態漸漸放平后,反而輕松上陣了。
對于公裝或者公共空間設計而言,是以公眾為服務對象。你不喜歡,大不了下次不來了,可誰能對家里空間不喜歡就不回家了呢?家裝項目(樣板房除外)是個體項目,每個人的喜好,興趣,審美都不完全相同,因此,判斷家裝項目的好壞的標準就是甲方是否滿意,項目是重精神還是重功能,完全決定權是在甲方的內心需求上,從精神層面、感官系統、實際使用三點上讓甲方愉悅。家裝項目中最終的使用者是業主方,設計師不可能完全凌駕于甲方之上。
我非常贊同上海著名設計師葉錚老師在《家裝類與公共類設計師真正的區別在哪里?》一文的觀點:“公共類設計需面對社會責任,承擔歷史使命。即便現實中與業主在一些觀念上發生分歧,設計師也有堅守立場的道義責任。而如此使命是家裝領域無需承載的,對于家裝類設計師而言,無疑更傾向管家或保姆角色。這類設計師的使命就是業主的滿意度。如果將更多的設計追求植入家庭,對業主則過于奢侈,且不厚道,尤其對于那些仍處生活較窮困的家庭更是如此。某些對設計的過分追求則多少構成了對于他(她)們的傷害。所以,設計最好不要躍層服務。用小瓶裝一缸水是設計的心態出了問題?!?/p>
因此,真正意義上好的家裝項目不一定是獲獎作品或是印在書上的“作品”,只有實際使用者說好,才是真的好。于是,“實用合理,雅致,功能至上”,這十個字成了我做家裝設計奉行的準繩。
家裝是有生命周期的,延長設計的壽命是對設計師的功底的考驗。就家裝來說,任何一套房子,一定要給客戶留有5%的可變空間。作為設計人員,要預判客戶家庭的變化,不能把空間做滿、做死,不論是在家具還是陳設上,實用才是王道,家庭生活中,其儲物、收納性要更強。
我們做設計的時候首先要做平面布局,平面布局通過了然后再考慮其他內容,在平面不成立的情況下,其他都是枉然,我們基本上都是這樣在做。去看別人做的家裝項目的時候,我也會注重看他(她)在空間布局上的調整,接下來才是選材和色彩。所以,要延長設計的壽命,你在設計中一定要站在客戶的立場考慮實用和美觀的問題,而且實用一定是第一位的。
十幾年來,每次設計完作品之后,我時常會發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就覺得很可惜,這個當時為什么不這樣做?為什么當時沒有說服客戶把這個軟裝飾品配上?
作為一名設計師,每一套作品做完,那就是你的昨天了,你得從昨天的作品中發現問題,然后在問題中總結出經驗來。做好今天,還要想想明天怎樣做得更好,幾乎天天這樣自我折磨,自己跟自己斗。